本報訊 自2013年12月以來,杭州鼎銘尚實業有限公司利用抽水泵將含鉻的有毒廢水混著電鍍污泥,私設管道並繞過標排口,直接排入廠區外溝渠內。排放的量達400餘噸。經檢測,偷排管道內水樣的總鉻濃度、總鋅濃度、總鎳濃度為分別超出排放標準的214倍、200倍、24倍。目前,企業當事人已被依法逮捕。
  記者昨天從省公安廳瞭解到,今年1至5月,全省共破獲環境犯罪案件412起,刑事打擊776人,遠超去年全年破獲的案件數155起和刑事打擊數323人,分別上升了一倍多。
  錢塘江幹流包括馬金溪、常山港、衢江、蘭江、新安江、富春江、錢塘江,流經省內杭州、衢州、金華、紹興、麗水等5個市,共22個縣(市、區),是省會杭州1100餘萬人的主要取水源。
  近年來,諸多企業、工廠、窩點和個人在錢塘江流域沿江支流、幹流利用多種手段、方式非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毒有害物質。浙江警方對污染案件進行了通報,主要分為五大類,包括金華黃濤、遂昌王寶輝非法收購、處置大量廢舊鉛酸蓄電池案件;金華範升東、義烏王富生等人私設暗管、私改管道、對廠區地面鑽鑿空洞滲漏等方式直接污染環境案件;臨安市金永良等和衢州市柯山區包立成、鄭定龍等人的跨省、跨區域非法排放處置案件;東陽市童永軍、浦江縣蔡軍等人的重金屬嚴重超標排放犯罪。開頭說的杭州鼎銘尚案件就屬於直接污染環境案件。
  本報通訊員 吳亮輝 羅瑞斌
  本報記者 柏建斌
  (原標題:今年1至5月全省共破獲環境犯罪案件4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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