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避限購、避稅,為讓“小產權房”披上合法外衣等各種動機,個別律師、房產中介、產權登記人員、法官狼狽為姦,形成了一條驚人的黑色利益鏈條。
  新快報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檢察院獲悉,今年4月,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任某、李某、房產中介人員周某被龍崗區檢察院立案查處後,上月律師於某也被立案查處,近日深圳市檢察院已對於某決定逮捕。案中涉及的梅州市平遠縣法院兩名工作人員,也已被當地檢察機關立案查處。
  ■新快報記者 張國鋒 通訊員 汪林豐
  用虛假訴訟將房產過戶
  2012年7月,房產中介人員周某找到在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工作的任某,讓其幫忙將一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廠房從股份公司名下過戶到尤某個人名下。
  根據相關規定,上述廠房的過戶應當通過掛牌拍賣或者法院訴訟執行拍賣的方式實現,但因通過掛牌拍賣方式或者在法院訴訟執行拍賣進行房產過戶,均無法確保該廠房能夠過戶到尤某名下,所以周某找到原深圳市登記產權中心的工作人員任某,讓其想想辦法利用虛假訴訟以“調解”的方式達到強制過戶的目的。
  不久後,房產中介人員周某又找到任某,讓任某再次通過虛假訴訟的方式,將另一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廠房從股份公司名下過戶到吳姓四兄弟名下。
  雙方商定的好處費十分驚人:兩單房產過戶,房產登記人員任某即收取房產中介周某給予的好處費150萬元,而周某通過其老闆鐘某(也已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向業主尤某及吳姓四兄弟共索取了260萬元。
  貪財法官擅自做調解書
  記者獲悉,為實現這兩單房產的順利過戶,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的任某,找到了自己的老客戶——律師於某,由於某出面,通過梅州市平遠縣法院,採用虛假訴訟後“調解”的方式,出具了過戶的相關法律文書。
  於某運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提供瞭如下“服務”:拿到買賣雙方的相關資料後,於某草擬了一整套虛假的借款合同和虛假的起訴狀等,交由任某和周某拿去給雙方當事人簽字。之後,於某將一整套虛假資料直接發給平遠法院的法官,平遠法院的法官在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均未到場的情況下,直接做好了《調解書》、《執行裁定書》等一整套法律文書,然後帶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龍崗登記科,而律師於某、產權登記人員任某、房產中介周某及雙方當事人等都已約好在現場等候。律師於某現場將相關文書提供給雙方當事人簽名,給法官支付了相關的“訴訟費”等,然後將辦理過戶的相關資料直接遞交進了龍崗登記科。
  登記人員獲數十萬元
  為過戶辦理得更加順暢,房地產權登記中心的任某還打電話給龍崗登記科的工作人員李某,讓李某利用職權協助辦理虛假訴訟過戶。於是李某將這兩單房產過戶直接分到自己手上辦理,在明知這兩單過戶房產涉及虛假訴訟的前提下,仍濫用職權辦理了過戶手續。
  自然,每個環節的經手人,都會從利益蛋糕上分上一塊。僅這兩單通過虛假訴訟實現的房產過戶,房產中介周某即獲利百萬餘元,產權登記人員任某從周某處獲得150萬元後,匯給了律師於某百萬餘元,再付上一些辛苦費給龍崗登記科工作人員李某後,剩下的數十萬元即納入囊中。而律師於某,再去和法官“勾兌”。
  記者獲悉,僅上述兩單通過虛假訴訟進行的房產過戶,經稅務部門核算,給國家造成的稅收損失高達540萬元!
  (原標題:兩宗房產違法過戶 稅收損失5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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